煙草在線摘自中國質量新聞網 近日,歐盟向WTO秘書處發出通報(G/TBT/N/EU/305),擬規定電子煙和填充容器通報通用格式。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4年4月3日指令2014/40/EU關于統一成員國有關煙草及其相關產品生產、說明和銷售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并撤銷指令2001/37/EC,在第20條第2款中對電子煙和填充容器生產商和進口商規定了新的通報要求。特別是,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向目標市場所在地成員國主管機關提交詳細的產品信息。通過執行法律(指令2014/40/EU第20條第13款)制定了信息通報通用格式。通報格式在通報的決議草案中做出規定。
該通報法規的擬批準日期約為2015年第四季度,擬生效日期為通報后6個月。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