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戶李先生問:我因停止經營,今天收到當地煙草專賣局送來的收回許可證的通知書,請問什么情況下許可證會被收回?
煙草工作人員答:您好!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停止經營業務六個月以上不辦理停業手續的,經發證機關公告一個月后仍未辦理手續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
另外,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規定,持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于停止經營業務:(一)經營場所關閉;(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人停止向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訂貨并停止煙草制品零售業務;(三)生產經營類許可證持證人未從事許可范圍核準的生產經營活動。停業期滿未申請恢復營業,視為停止經營業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