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山東德州多家臨街商鋪招牌中,凡是有“煙”“酒”二字的,都被人遮擋了起來。比如“原漿啤酒”變成了“原漿啤”。5月5日,當地有關部門證實,是一些商戶誤讀了通知。(據5月5日極目新聞)
從流傳出來的圖片看,商戶們都把“煙”和“酒”的字樣作遮蓋處理,整個招牌就顯得不倫不類。有的讀來不通順,有的讀來成了笑話。報道中說,目前德州市正在進行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的工作,此前,他們通知了一些商戶,要求他們更換不適宜的招牌,但一些商戶誤解了意思。
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整治工作,可以理解,甚至說要舉雙手贊同。因為根據有關法規,是禁止商戶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一些地方也規定,在校園周邊若干范圍內,也是不允許銷售煙酒的。這都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實施整治行動是在做好事。
但是,話說回來,凡事要依法行政。當地對校園周邊銷售煙酒是如何規定的?這些商戶,如果不被允許銷售煙酒,那不僅是把招牌更換掉了事,更要下架煙酒。如果不在禁售范圍內,就看他們有沒有提供“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標識,以及有沒有違規行為。換句話說,招牌上帶“煙”或“酒”的字樣,也不違規啊!
雖然煙酒對人體健康不好,也威脅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但商戶如果持證合法售賣,那就無可厚非。
而且,“商戶誤解了意思”這一說法,就更令人費解了。行政執法部門,將自己的執法依據和執法目的告之商戶,讓他們對違規行為進行整改,這些內容應該是準確且明白無誤的。如果能讓商戶“誤解”,那算什么通知?在“通知”的時候,是不是過于簡單了呢?讓商戶不得不做出遮蓋“煙”“酒”字樣的掩耳盜鈴之舉,那這個“通知”是不是有些粗暴呢?
更換招牌是需要時間的,整治校園周邊環境,既要依法,也要看到并非一日之功。如果商戶違規了,那么今天發通知要求他們更換招牌,明天就要有效果,這怎么可能?另外,“不適宜”的招牌是什么意思?對行政部門來說,只有合法與不合法,“不適宜”是個很主觀的說法。
把好事辦好,辦得商戶心服口服,辦得不出笑話,是一門基本功。前提是要做好預案,想周全一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面,而不是下個讓商戶“誤解”的通知。否則,工作就容易浮于表面,成為形式主義,讓人懷疑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的初衷,也更讓人懷疑整治的效果。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