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Kentuckylantern 7月8日報道,弗林克林巡回法庭法官托馬斯·溫蓋特(Thomas Wingate)周一(8日)審理了一宗質疑禁止銷售某些電子煙產品的法律是否符合憲法的案件。
該法案的被告,美國肯塔基州酒精飲料控制部的部長艾莉森·泰勒(Allyson Taylor)和州務卿邁克爾·亞當斯(Michael Adams)已申請駁回此案。
如果溫蓋特批準這一申請,原告肯塔基州電子煙零售商協會、肯塔基州大麻協會以及四家電子煙銷售店將會上訴這個決定,原告也已經申請法院作出判決。無論如何,該案遠未解決。溫蓋特表示他將需要“一段時間”對此進行復審。
該訴訟圍繞眾議院第11號法案展開,該法案在 2024 年立法會議上通過。該法案的支持者表示,這是一種遏制未成年人吸電子煙的方法,通過限制銷售“授權產品”或根據其在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FDA) 的指導獲得“安全港認證”的產品。反對者們認為這將傷害小型企業并導致大型零售商壟斷。
根據立法道德委員會的記錄,煙草巨頭奧馳亞(Altria)曾為肯塔基州的法案游說,并在其他州推動類似的法案。該公司進軍電子煙銷售市場,銷售多種經過FDA審批的電子煙產品。
肯塔基無煙協會(Kentucky Smoke Free Association)的律師格雷格·特勞特曼(Greg Troutman)周一向法官表示,新法的諸多問題之一在于它如何界定“霧化產品”和“其他物質”,并把電子煙和大麻產品混為一談。他認為,這種組合使得該法過于寬泛和隨意,不符合憲法。
特勞特曼辯稱,因為這個原因,法案的標題“關于尼古丁產品的法案”并未公正地代表了該立法的內容。
助理檢察官林賽·凱瑟(Lindsey Keiser)反駁道,標題并不需要完全覆蓋法案內容。
“這是長期確定的事實,標題并不需要包含該法案所包含的所有事項。”
“FDA批準的數量如此之少,表明對這些產品充滿了擔憂。因此,肯塔基有充分的理由說,‘如果FDA只批準這么有限的數量,我們也盡可能地減少批準的數量。’”
特勞特曼辯稱,該州的法規存在缺陷,因為它建立在有缺陷的聯邦程序之上。
“我們的州程序建立在聯邦程序之前,而聯邦程序本身已被至少兩家聯邦法院認定為武斷。”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