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北京消息 為實現對北京煙草法律糾紛案件的實時監控和全面掌握,提高案件處置水平,防控法律風險,根據國家局有關要求,北京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印發《北京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法律糾紛案件上報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實時監控北京煙草法律糾紛案件情況。
辦法適用于北京市局(公司)機關及各直屬單位法律糾紛案件的上報管理工作,所稱法律糾紛案件是指涉及各單位的下列案件: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案件;仲裁、勞動調解及勞動仲裁案件;因涉嫌違法被其他行政機關立案調查、采取強制措施或者處罰的案件;行政復議案件;因其他人的違法行為致使本單位權益受損,由行政機關給予行為人行政處罰的案件。
辦法規定,案件上報分為定期上報和臨時上報。定期上報是指每年1月20日前,各直屬單位將正在處置和上一年度已經辦結的涉及本單位的所有案件匯總并上報市局(公司)。定期上報時,要包括上一年度發案情況概述,如案件總數、各類別的案件數量、對發案特點及趨勢的分析等;個案案情及處置情況匯報,包括基本案情(如案由、當事人各方、涉案金額、主要事實陳述、爭議焦點等)、采取的措施、案件結果或者對結果的分析預測等。
臨時上報是指發生涉及各單位的重大、復雜或者敏感案件時,各單位以專題形式及時將案件基本情況及處理意見逐級上報,請求上級單位給予支持和協助。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