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法制網報道 3月19日從湖南省衡山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以生產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梁富順、歐陽新端、李武、鄧德軍、史二義、黃詞順、陳國家、田恒彪、劉湘青等9人有期徒刑3-8年,并處罰金不等。該案涉案金額達683萬元,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是湖南省目前查獲的最大卷煙制假案。
2010年7月6日,被告人梁富順、李武、歐陽新端、鄧德軍、史二義合伙出資,購買了兩臺卷煙生產機器,2010年8月至10月,梁富順、李武、歐陽新端、鄧德軍、史二義5人,組織在歐陽新端家生產卷煙,因生產技術、管理出現問題,便決定將煙機租給福建老板張有通(另案處理)等人生產卷煙,共收取租金12萬元。鄧德軍、史二義、梁富順、李武、歐陽新端5人將租金予以分配。在假煙生產期間,黃詞順負責生產技術及機器維修。陳國家負責看管卷煙倉庫,以及原材料進出、點貨及記賬。劉湘青用其所有的大貨車,從事原材料及卷煙運輸,田恒彪協助黃詞順進行卷煙生產。黃詞順、陳國家、田恒彪均由福建人發給報酬。
衡山縣煙草專賣局、衡山縣公安局聯合辦案,于2010年11月13日搗毀該生產假煙窩點,當場繳獲假煙生產設備一套、扣押184件卷煙和原材料及生產卷煙及運輸卷煙數量的記賬本,并抓獲黃詞順、陳國家等人。
煙草專賣部門根據相關文件計算,該案涉案金額6828693.75元;經湖南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檢測:現場查獲的卷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系偽劣產品。
衡山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梁富順、歐陽新端、李武、鄧德軍等人違反國家有關煙草管理法規的規定,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的卷煙,均構成生產偽劣產品罪。被告人梁富順、鄧德軍、史二義等人所起作用是主要的,系主犯;其他被告人為假煙生產提供技術、倉儲保管、運輸,所起作用是次要的,均認定為從犯。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