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光明網報道 廣西欽州三男子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便在無煙草準運證的情況下,便大量收購卷煙并銷售外地。5月9日,廣西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案件,一審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黃祖銘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判處被告人蘇冠衛、梁兵有期徒刑二年,并各處罰金二萬元。
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間,被告人黃祖銘在未經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向卜素珍、黃天程、龍振有、張遠云等人經營的煙攤店收購共價值人民幣80余萬元的廣州紅雙喜、紅玖王、中華等卷煙出售給肖飛民從中獲利。期間,被告人蘇冠衛、梁兵受肖飛民的雇請,在沒有煙草準運證的情況下多次去到欽州市新陽東路黃祖銘的租屋及黃天程、吳日安、葉文欽等人經營的煙攤店收購共價值119000元左右的廣州紅雙喜、紅玖王、中華等卷煙運回廣東出售。
2012年4月24日11時許,公安民警抓獲被告人黃祖銘。黃祖銘主動交代了與肖飛民等人在欽州市非法經營卷煙的犯罪事實,并配合公安機關指認抓獲被告人蘇冠衛、梁兵,查獲這兩名被告人從其他個體煙攤店收購的尚未出售出去的卷煙共574條。經物價部門鑒定:涉案的574條卷煙共價值人民幣3676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祖銘違反國家對煙草制品的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草專賣品,非法銷售卷煙經營數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蘇冠衛、梁兵違反國家對煙草制品的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草專賣品,非法銷售卷煙經營數額較大,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三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在庭審中自愿認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