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網易》報道 反對吸煙的“控煙派”和與煙草沾邊的經營者或是煙民等“煙控”,正在為小小的香煙爭奪地盤。4月30日,北京市人大網站就《北京市控煙條例(專家稿)》征求意見已經截止,但公眾的憂慮卻依然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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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煙·鏡頭
候車吸煙 無視婦幼噴云吐霧
“能不能別在這里抽煙?”早高峰,東三環十里河橋北的公交站臺已經聚集了數十人等車,一位帶孩子的女士一邊揮手躲避二手煙,一邊小聲嘟囔,順手把孩子往身后拉了拉。她身邊的吸煙男子顯然聽到了抱怨,但只略略瞥了一眼,便又置若罔聞地繼續噴云吐霧。
幾分鐘后,公交車進站,男子猛吸幾口后揚手扔掉煙頭,往車門擠去。“排隊上車!排隊上車!嘿!小伙子,煙頭別亂扔!”帶著紅袖標的交通協管員揮著小旗點著吸煙男子,隨手用自制長夾把煙頭扔到護欄上掛著的飲料瓶中。“沒辦法,您瞅瞅,這瓶子一天不到就滿了。”
客人抽煙 無煙餐廳無能為力
記者日前來到東直門一商廈的餐廳吃飯,服務員問清人數后詢問“請問您吸煙嗎?”得到否定的答復后將記者帶到“無煙區”。記者指著墻上的“無煙餐廳”牌問,這不是無煙餐廳嗎?怎么還分“吸煙區”和“無煙區”?服務員笑容可掬地說,有時候客人會抽煙,對此餐廳也無能為力,“總不能把客人請出去吧。”
對于“無煙區”餐桌上擺的煙灰缸,服務員解釋說,可能是中午就餐高峰時人多,忙起來也就顧不上加以區分,吸煙的客人隨手拿過來用的。
煙味串門 打電話抗議無效果
“看到控煙條例征求意見的消息,我就像看到了救星!”市民王京輝講述了自己的親身遭遇。自打她家鄰居把房屋出租給某個小公司后,她家的樓道就成了吸煙室,每天樓道里烏煙瘴氣不說,煙味還直往他家串。她幾乎每周都給物業打電話抗議,卻沒有任何效果。“我非常氣憤和苦惱,偌大個國家、首都,就沒人能管管這些不自覺的煙民嗎?真的沒有電話去投訴他們,沒有部門去約束他們?樓道吸煙不僅有火災隱患,而且我們這些不吸煙的婦女還有兒童就必須被動吸煙嗎?!煙民的快樂怎能建立在傷害別人的基礎之上!他們可以不畏懼得肺癌,可以有借助煙達到滿足的需求,但不能禍害別人呀!”
常出國旅游的王京輝對我國的控煙現狀憂慮重重,她認為一定要有明確的法令法規和責任制度,嚴格的監管體系和懲罰措施,“因為靠道德和自覺性控煙已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急切期盼條例早日出臺,投訴監管電話早日公布!”
市民馬陵則希望“從現在起北京所有的公共場所都沒有人吸煙,再也不用在嗆人的煙味中等電梯,再也不用在嗆人的煙味中進餐”。
控煙·難題
領導干部吸煙你咋辦?
某位領導應邀參加有關控煙的直播節目,在直播室外的會議室一邊吸著煙,一邊與主持人介紹著控煙事項這一幕絕非杜撰。事實上,或許不僅僅是煙民,很大一部分非煙民對吸煙也持事不關己的“集體無意識”態度。
“在單位一天下來全是煙味,沒一個不抽煙的,你們打算怎么控?從上罰到下,企業倒閉了;我們投訴,到頭來工作沒了。”“開會時領導掏出根煙點上,別說罰了,誰敢說個‘不’字?”對于單位內部控煙,網友甄眾學認為控煙難以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不能率先垂范,他建議要明確公務接待中不允許提供香煙,將控煙情況納入文明單位的考核內容;網友邵鵬覺得只有單位“一把手”親管才能彰顯政府對控煙的決心;網友許崇禮以“納稅人”的身份,希望條例中能對公務員提出更嚴格的要求和必要的處理手段。自稱“飽受二手煙侵害”的楊醫生希望“增加醫務工作者及公務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違反條例的處罰力度”,“最好跟業績及政績掛鉤。”
回應:參與控煙并非具體執法
《北京市控煙條例(專家稿)》主要起草者、中國政法大學應松年教授認為,吸煙者固然有吸煙的權利與自由,但是應當以不損害非吸煙者的權利和健康為基礎。應該通過對二手煙危害的廣泛宣傳,使公眾自覺意識到二手煙對自己健康的損害。公眾參與控煙重在“參與”,并非具體“執法”,否則會有“分享執法權”的嫌疑。
牽絆于經濟利益,禁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可能難以做到全面禁煙,公民廣泛的監督權就顯得格外重要。這主要體現為公民個人所享有的“自助權”和“救濟權”:公民個人發現禁煙場所出現吸煙行為的,理應享有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的權利,也有權向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投訴,或向控煙主管部門即愛衛會舉報和投訴;而根據“無救濟即無權利”的基本理念,對于公民向市級和區、縣級愛衛會舉報和投訴,愛衛會不作為的,公民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規定公民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也是當前控煙立法中的創舉,對于抑制行政不作為具有重要作用。”
無煙日禁售煙錯了嗎?
有網友對征求意見稿中“世界無煙日禁售香煙”一條提出質疑,認為于法無據,且妨害合法賣煙者的正當經濟權益。還有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許可證法》和《煙草專賣證許可證管理辦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從事國產或者外國卷煙的零售業務,并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這就賦予了依法獲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銷售者依法銷售煙草的權利,強行禁售香煙有違反上位法之嫌。
多位網友認為,吸煙不是吸毒,而中國有3.5億煙民,提醒官方不要脫離實際制定難以執行的“廢紙法規”。“在竭盡全力為避煙者營造環境的同時,也要誠心實意為吸煙者另辟不干擾避煙者的條件,此乃和諧之本。”
一石姓網友舉例稱,將室內工作場所全部劃分為禁煙區域,有覆蓋面過大的問題。比如有的吸煙者自己單獨一間辦公室,吸煙時關門開窗,并未影響其他人,未嘗不可。
餐廳老板趙思明也對“室內全面禁煙”表示不滿,他認為吸煙人也有吸煙人的權利,要求單位定期報告控煙情況的做法不妥。“憑什么規定這么嚴?只要不妨礙他人就行了,我分吸煙區和不吸煙區就可以達到這個效果。”
取名為“布同”的網友說,不能把“有無屋頂”作為禁煙分界線,即:無屋頂不適合吸煙的地方仍不能吸煙,有屋頂有條件設立吸煙區的地方亦可適度吸煙。
回應:應立法填補法律空白
控煙法規預案研究專家組認為,現行規定(《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范圍若干規定》等)以“列舉法”控煙,范圍明顯狹窄,與世衛組織的《煙草框架控制公約》有較大差距。比如,北京市只規定了十類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三類限制吸煙的公共場所,并沒有規定室內工作場所禁止吸煙,更沒有規定適當的室外場所禁止吸煙。
其次,北京市規定在餐飲、互聯網,公園、游樂場,飛機、火車、長途汽車等候室允許設立吸煙室(區),而上述場所是《煙草框架控制公約》明確禁止吸煙的場所。
此外,現行的控煙法規在對煙草銷售限制及法律責任方面也是一個空白,特別是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的行為沒有作出限制性規定。
至于無煙日禁賣香煙,應松年教授介紹說,設立世界無煙日旨在呼吁世界煙民在無煙日停止吸煙或者從此戒煙,并呼吁所有商人在這一天停止銷售煙草制品。“如果允許這一天繼續銷售煙草,一方面在呼吁停止吸煙,另一方面在大肆銷售煙草,將與世界無煙日的宗旨違背。”為避免流于形式,他認為有必要通過立法填補空白,并追究違反者的法律責任。
有足夠的執法人員嗎?
最讓公眾憂慮的是執法力度,否則任何法規都將成為一紙空文。一支煙的時間,執法人員接到舉報是否能盡快趕到?是否有足夠的人手隨時待命?不聽勸阻的吸煙者能否接受罰款?有網友干脆質疑,讓經營者管理,又沒有處罰權,那不是難為人嗎?
對此,網友們給出了五花八門的建議,比如發動公安和城管力量;比如違反條例者應強制發放禁煙宣傳冊兩次。還有人建議參考交通違規拍照的方式,由舉報人通過拍攝視頻或照片的方式采集證據,交由執法人員進行罰款,拒不接受罰款的由派出所或法院介入,走法律程序強制執行。
回應:政府可購買志愿服務
作為控煙執法單位,愛衛會無論是體制還是人員建構,均缺乏執法的必要力量。應松年教授指出,雖然北京市各區縣的街道、鄉鎮都設有“愛衛會”機構和人員,全市大約有1100多人,但大多是兼職從事控煙工作。
根據北京市衛生部門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2010年前四個月,衛生部門對全市4萬多個公共場所進行了檢查,勸阻吸煙者2901人,但未進行一起處罰。“實踐中很少有吸煙者‘拒絕勸阻’,而行政處罰的前提是‘拒不改正’。”
他對此建議,通過購買志愿者服務的方式,建立一支人數上有保障的志愿控煙隊伍;與此同時,對衛生、教育、交通、工商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人員進行培訓分工,提高執法效率。他特別強調,市愛衛會應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并加以及時處理,充分調動公眾參與控煙的積極性。
戒煙服務能入醫保嗎?
有個段子講,某煙民夸口“戒煙再簡單不過了,我每年都戒個三五回!”不少網友都在征求意見時提到,戒煙門診一個療程(3個月)6盒藥花費兩三千元,如果政府能將戒煙服務納入醫保,可吸引大批吸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