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福建消息 1月16日,從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福州城南局在2013年7月2日查獲的“7.1”國標級網絡案件中的3名主犯已獲判決。
2013年7月1日,嫌犯方某在明知是假冒卷煙的情況下,伙同駱某、張某將一批假冒卷煙從云宵運到福州。次日凌晨3時,嫌犯駱某、張某在福州與人會合交易時被城南局及公安機關當場查處,嫌犯駱某棄車逃脫。執法人員在現場車輛里查獲假冒卷煙601條,案值274430元。同年8月5日、11月26日,嫌犯駱某、方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15日,經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嫌犯方某、駱某、張某等三人犯非法經營罪罪名成立,判處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三萬元;判處被告人駱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三萬元;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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