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開店多年來,我經常遇到一些顧客、朋友甚至是親戚、領導等人拿著卷煙來我店,要求我給他們代銷,有的說卷煙是別人送的,有的說是兒女孝順的,也有的說是在人家喝喜酒給的。從數量上,有一條、兩條的,也有一包兩包的。有的說自己不會抽煙,低價給我;有的說,煙給你我不要錢,換一點東西就可以了。作為店主,面對這些人的要求,我們該怎么辦?對于他人請求的這個“好事”我們該不該做、能不能做?您看了我店曾經的經歷就知道了。
一次,顧客小劉找上門來氣呼呼地問我:“老板娘,我可是你店里的老顧客了,你怎么能把假煙賣給我呢?”
“不會的!不要說您是老顧客了,就是走路經過的,我也不會賣給人家假貨!”我毫不含糊地說道,“我店里的卷煙都是從煙草公司進的貨,渠道正規,質量絕對放心。”“賣假煙還不承認!”說著,小劉從口袋里掏出一包已經拆封的“蘇煙”(五星紅杉樹),“你自己看……”
這時,正好我丈夫從外面回來。他拿起這包已經拆開的“小蘇”看了看,又聞了聞,發覺味道和煙絲顏色確實與平時賣的有差別。突然,他好像想起來什么,說:“莫非這包煙是咱老爸賣出去的?”
我們隨即跟老爸求證,事實果然如此。原來,鄰居老周之前收到兩包喜煙“小蘇”,但他不抽煙,在家里不知放了多少天后拿來請我們代銷。當時我和丈夫沒有同意。后來我爸臨時看店時,老周又來請求幫忙,我爸一時糊涂便幫著賣了出去,而且一直沒告訴我們。沒想到這煙受過潮,導致質量出現了問題。
隨后專賣人員來走訪時,我主動向他們交代了這件事,并交出那兩包“問題煙”,表示愿意接受處理。在專賣人員的講解下,我深刻地認識到:幫別人代銷卷煙這樣的“好事”真的不能做,否則不但違反了煙草專賣法律法規,還會使自己的信譽受損,真是得不償失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