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昆明市文明辦近日公開承諾,市民因攙扶摔倒老人被訛,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將由昆明市文明辦申請愛心專項基金進行埋單。(5月19日《南方周末報》)
本是一件極其平常的事情,生活中時常碰上,順手之舉,源于人性的本能,如今卻以埋單來弘揚助人為樂的精神,是在前進,還是在倒退?高尚的品德,不求回報的奉獻,在高度文明的今天,以錢的方式為人洗清冤情,伸張正義,讓社會承擔責任,令人心里不是滋味。好的品德用錢來支撐和保護,該是哀,該感悲懷,錢真的能喚醒人們發(fā)自心底的光輝,未必如此。善良是與生俱來的,良好的行為是通過家庭、學校、社會所傳授,隨著年齡的增長,接受領悟付諸行動,以至成為人生的準則。
訛,是丑陋的心態(tài),是丑陋的行為,訛,混淆了是非,削弱了人們的意志,是蠶食人們精神的毒瘤,訛,不是無法可依,可以運用法律給予懲誡。助人者傷不起,好人被訛天理不容,絕不能忍讓,不能輕描淡寫,不能息事寧人,好人被訛,敗壞了社會風氣,致使社會道德水準低下,人與人之間冷酷無情,缺失信任,溫情不在,寒意凜冽,摧殘善良,摧殘正義,挑戰(zhàn)公理,觸犯法律。刑法里有誣陷罪和誹謗罪,對那些訛人者,完全可以付諸法律程序,嚴厲懲處。
社會不能沒有公平正義,助人為樂是全社會推崇的美德,這個美德是良好社會風氣和社會文明進步的基石。好人無需錢來壯膽,錢買不來文明,買不來高尚,買不來優(yōu)秀的品行。助人源于心靈,需眾人悉心呵護,需弘揚傳頌,需眾人拾柴,點燃心靈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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